尹艳荣律师亲办案例
律师代理买卖合同(货款)纠纷案件,成功追回全部货款
来源:尹艳荣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4-10
浏览量:898

律师代理买卖合同(货款)纠纷案件,
成功追回全部货款

原告:XXX(债权人)
代理律师: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尹艳荣律师

被告:XXX(债务人)
案由:买卖合同(货款)纠纷
基本案情:

原告自20115月开始陆续为被告供应预拌混凝土。交易过程中,被告仅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,尚有货款人民币942,393.50元一直拒绝支付。
本律师接受代理后,仔细审核了原告的相关证据资料,除了双方合同有被告公司盖章以外,其他单据均仅有公司员工签名,且上述员工均未购买社保信息。本律师全面分析证据资料后,遂建议原告找向被告对账并经被告加盖公章确认后再行提起诉讼。后原告按照本律师建议,收集完相关对账资料后,遂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。诉讼过程中,在原告的配合下,本律师通过多方尽职调查,迅速冻结并足额查封了被告的银行存款。被告因经营需要,迫于压力,多次与我方沟通,希望和解。

案情结果:

被告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货款,我方在收到货款后3日内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。仅二十天左右的时间,原告追回全部货款。
尹律师提示:
1企业之间的货款纠纷,一般需要提供合同、采购订单、送货单、对账单、发票、还款记录等证据,需要注意的是,法院需要原告提供原件予以核查,无法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,传真件的法律效力也常常存在争议。因此在诉讼前,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,对有证据缺陷的材料应当及时进行补正,不可贸然起诉,起诉后想对证据进行补正的难度就十分大了。
2、在诉讼过程中,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财产作出保全措施。具体措施包括:冻结对方银行存款和查封、扣押对方公司机器设备和其他等值财产。
对方银行存款被冻结后,不但无法开具正常发票收款,而且在银行征信系统中也会有记录影响其公司信誉,法院对其经营场所查封及贴封条也会影响对方公司的经营形象。所以做了诉讼保全后,一般能极大的提高案件效率,避免诉累。
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
尹律师
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

以上内容由尹艳荣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尹艳荣律师咨询。
尹艳荣律师合伙人律师
帮助过1130好评数16
  • 咨询解答快
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8楼整层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尹艳荣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3*********719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广东-深圳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8楼整层